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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法的妥协问题

作者:桂宇石; 王婧妥协立法者法律部门立法措施法律精神立法过程美国宪法利益集团创造历史历史发展

摘要:立法中常出现法律精神与现实情况的冲突。立法者如何取舍,实为立法过程中的两难。有取舍的立法措施导致“立法妥协”。立法妥协现象,其原因并非立法者有意为之,应归结于历史发展必然受到各种力量作用影响之普遍规律。合力创造历史,法律是妥协的产物,妥协并非贬义,也不是没有原则的消极中庸,而是立法者为了保证法律适时出台、有效实施,审时度势的作为。妥协的欠缺往往使法律成为一纸空文。选择合理妥协则能协调矛盾,达到目的。现象原因论恩格斯的合力论,阐述了历史是在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合力作用下发展的:强调最终的结果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最后出现的结果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此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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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主人

《楚天主人》(CN:42-135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楚天主人》由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主办,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承办,是湖北省宣传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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