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建青荀子伦理道德体系社会个体历史理性行为规则儒家孔孟法度
摘要:荀子之“礼”已突破了孔孟儒家的伦理道德体系,实质上成了“法”的另一种指称。他在对“礼”的起源作了极富历史理性的探讨之后,认为“礼”就是一种社会法度、规范、秩序,是一种社会个体必须普遍遵守的、具有强制命令性的行为规则。“礼”“法”之间可自由矛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船山学刊》(CN:43-1190/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文化类刊物,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船山学刊》以船山思想研究为优秀,以倡扬湖湘文化研究为主体,同时兼容儒、佛、道及中国传统学术文化研究。主要栏目:专家特稿、船山思想研究、船山研究综述、传统文化研究、湖湘人物研究、湖湘文化研究、传统与现代化、文学与史学。
省级期刊
人气 97898 评论 75
人气 57228 评论 58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
人气 37434 评论 46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37303 评论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