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热电联产能源中心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项目申请北京国家发展改革委
摘要:按照《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的规定,经国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审核理事会审核,北京海淀北部区域能源中心(燃气热电联产)项目符合《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许可条件和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满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的要求,同意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本刊通讯员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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