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保护生态功能分区水功能区生态环境生态廊道
摘要:备受关注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正式印发,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11个省市。《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首要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生态功能分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强化水质跨界断面考核,推动协同治理。严格保护一江清水,努力建成上中下游相协调、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绿色生态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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