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国土资源人民银行城市轨道交通城市规模中央编办城乡建设地区经济轨道交通线路
摘要:两省62城(镇)入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2960号,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同中央编办、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11个部门,对申报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进行评审,将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