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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

作者:魏域惠固定总价合同价格风险工程承发包合同价格合资项目合同形式结算方式索赔机会

摘要:导语:以一次包死的总价委托,且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的工程承发包合同,我们称之为固定总价合同。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除了设计有重大变更,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在现代工程中,特别在合资项目中,业主喜欢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因为工程中双方结算方式较为简单,比较省事。合同的执行中,承包商的索赔机会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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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

《城市建设》(CN:11-589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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