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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制定《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城市规划管理建设用地规模城市规划实施群体组合居住建筑房地产开发景观要求空间环境用地条

摘要:<正>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实施,南昌市日前制定了《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该规定已经获批,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对于建设用地,该规定有了硬性规定,如建设用地规模在旧城区未达到5000平方米、在新城区未达到10000平方米的,一般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居住建筑应当综合考虑用地条件、群体组合和空间环境等因素,宜采用南偏东15度至南偏西15度朝向布置,临湖、临江等有景观要求的地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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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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