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钩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出让收入收支两条线政府收支分类国土资源填列国有建设用地整理复
摘要:<正>财政部日前《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关财税政策问题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一、加强增减挂钩相关收入征管,落实"收支两条线"政策在实施增减挂钩中,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供应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形成的土地出让收入,包括利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供应土地形成的土地出让收入,均应当按照国办发[2006]100号文件规定,就地全额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照不同供地方式分别填列《政府收支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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