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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

城市总体规划城乡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布局要求城镇体系规划城区规划历史文化街区名村保护空间

摘要:<正>为进一步做好报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的审查工作,提高总体规划成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住房城乡建设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为此下发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本省城市总体规划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指导督促相关城市提高城市总体规剐成果的规范性。本刊将分两期刊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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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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