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意见 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

公用事业领域公用事业建设市政管网市政公用设施资产收购同等对待分类指导附加条件企业改制

摘要:<正>为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就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提出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基本原则是,要坚持公平竞争,实行分类指导,强化政府责任。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应与其他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对民间投资另设附加条件。凡是实行优惠政策的投资领域,其优惠政策同样适用于民间投资。要确保政府对市政管网设施、市政公用公益性设施和服务等领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城市规划通讯

《城市规划通讯》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关注城市规划、研究城市规划、为城市规划的发展提供经验交流和理论支持各类优秀规划设计实例,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