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汪晖 王兰兰 陶然土地发展权转移用地指标计划管理社会和谐
摘要:在中国,土地发展权转移(TDB)在近10多年来的土地利用实践中发展到了相当大的规模。但与美国等土地私有制国家相比,中国的丁DR不是建立在个人对土地发展权的市场交易机制之上,而是地方政府自1990年代后期以来为突破土地指标管理模式对工业化、城市化中建设用地供应约束而采取的应对性方案;从操作模式上看,与西方土地发展权转移中主要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补偿不同,中国各个地区的土地发展权转移本质上还是在行政区域内由地方政府主导进行的,虽然从稚进速度上比较高效,但也可能带来收入分配乃至社会和谐方面的一系列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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