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超有声读物作品著作权
摘要:有声读物的侵权案件日益增多,很大程度上源于有声读物公司不清楚有声读物的性质和与文字作品的法律关系。通过笔者分析,可将现有有声读物的性质根据制作时有无独创性划分为构成复制件的有声读物、构成录音录像制品的有声读物和构成改编作品的有声读物。同时笔者分析了不同性质的有声读物与文字作品之间的法律关系,使有声读物公司明确需获取的许可权利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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