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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活动管理新闻采编人员网络信息广电总局新闻出版主管单位人员使用网络活动

摘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文 对新闻采编人员设立微博规范管理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新闻采编人员网络活动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新闻采编人员使用网络信息、开通个人微博等网络活动的管理。《通知》要求,新闻单位设立官方微博须向其主管单位备案,并指定专人权威信息,及时删除有害信息;新闻采编人员设立职务微博须经所在单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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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CN:11-4574/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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