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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造假”也是假

作者:范以锦消费者权益日假冒伪劣公民权益精神产品新闻产品代言人生产者维护

摘要:“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各传媒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报道异彩纷呈,讨伐“假冒伪劣”之声尤甚。传媒,作为伸张正义的社会公器,自然要成为维护公民权益的代言人;作为精神产品的生产者,也毫无疑问要自省自律,积极防堵包括虚假、低俗在内的“假冒伪劣”新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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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

《传媒》(CN:11-4574/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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