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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下推行律师事务所公司化改革进程的思考

作者:刘源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公司化改革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组织形式律师业改革进程律师执业有限责任合伙时代背景

摘要:近几年来,律师界业内人士和相关学者呼吁我国律师业走公司化道路,推行律师事务所公司化改革。同时,司法部也将"建立多种形式,多层次并存的律师组织管理体系,使律师事务所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平等竞争的职业主体的理念",纳入其《中国律师事业五年(2002-2006)发展纲要》。诚然,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今天,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律师工作的律师执业机构体系,大而言之,是新时代背景下,经济发展对法律环境的必然要求,小而言之,也符合我国律师业规模化,健康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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