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豫新异质性农民合作社
摘要:本研究构建符合新疆社员异质性农民合作社运行实际的双重“委托—”模型,一是合作社核心社员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模型,二是普通社员与其人之间的委托模型。研究得出:在社员异质性农民合作社中,核心社员可以通过有效激励与约束经营者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普通社员可以通过有效激励与约束其人来提高对核心社员的监督强度,并把核心社员对普通社员造成的损害控制在很小范围内,通过双重“委托—”最终形成合作社核心社员带动普通社员共同增收的帕累托改进,实现“大农”与“小农”共赢的全体社员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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