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洁怡; 葛治华变性人跨性别者性别变更权变性手术
摘要: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出台《性别重置技术管理规范》,同时废止了2009年的《变性手术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变性人在'性别变更权'及其衍生权利方面有了新的保护和限定。《性别重置技术管理规范》出台'性别重置手术后随访制度'弥补了《变性手术技术管理规范(试行)》不足,但在权利保护方面存在不足。《性别重置技术管理规范》没有明确规定手术护理标准、手术成功标准,不利于患者维权;在权利限制方面过于严苛,要求5年以上变性诉求且不解决变性后生育、姓名更改问题。对变性人'性别变更权'及其衍生权利保护,应当创造更加公平的法律环境;对变性人'性别变更权'及其衍生权利限制,应当适当放宽患者手术条件。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