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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治框架下的预算绩效管理实践

作者:姜竹 戴沁轩现代预算预算法治绩效管理

摘要:新华网北京9月22日电,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22日在北京表示,将在今年正式实施全新的《预算法》。第一次采用法律的模式来明确有关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当中的绩效管理要求,在推动我国预算管理从传统预算模式转变为绩效预算模式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预算绩效管理作为财政的核心,其相关管理模式是我国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实现现代化要求的关键标志与基础。严格遵循“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就成为构建现代化预算体系的重要途径。然而践行这一理念的关键在于营造一个良好的制度运行基础和运行环境,新《预算法》的适时推出,预示通过预算绩效管理开启中国预算法治新时代的到来,在法的引领下完善现有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使其成为预算法治的践行者和法的效力的守护者,这将极大加快现代预算制度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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