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部门农村合作医疗部门管理医疗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劳动富润集团董事长
摘要:应该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由原来的卫生部门管理,统一划归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其主要理由如下: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种政府倡导并部分出资、群众自愿参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从性质来说是属于社会保障范畴。二是卫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对社会保障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分配与管理。合作医疗由卫生部门管理既不符合两部门的职能分工,又不符合“管办分离”的原则。三是有利于统一政策,逐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医保政策上的显著差异。四是将合作医疗统一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既可以统盘考虑政策,又可以很好地整合资源,有利于社会医疗保障事业的整体推进,也有利于卫生部门集中精力搞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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