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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应处理好的三对关系

作者:张平华民法典法律之间的关系侵权法的传统性和现代化侵权法的一般化和具体化一般条款

摘要:只有认真处理不同法律之间、传统性和现代化之间、一般化和具体化之间的三大关系,才能达到修改好《侵权责任法》、制定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目的。所谓不同法律之间的关系主要指《民法总则》和侵权责任编、未来侵权责任编与特别法的关系。修改法律应该起到厚植传统、阻滞跨越式立法的作用,也要回应现代化发展提出的要求、填补法律漏洞。应删除广义一般条款,通过归责原则体系化设立狭义一般条款。法律规范应尽量具体化,特别是在构成要件、免责事由、责任形态、责任方式、损害赔偿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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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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