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霄勤勉义务过错自由裁量举证责任
摘要:完善企业管理者问责机制,关键在于为判断决策行为是否符合勤勉要求确立可操作的细则。经营判断规则最大的意义正在于,其从尊重公司管理者的经营决策出发,提出了认定勤勉义务的标准。然而,经营判断规则能否实现这一功能,而不会沦为对企业管理者不当的责任优待,取决于该规则要件的具体设计。本文将我国有关勤勉义务和经营判断规则的学说讨论与德国公司法中的谨慎义务和经营判断规则进行比较,在此基础上着重讨论我国引入经营判断规则适宜采取的规则模式以及在我国公司中运用经营判断规则的几个重要问题,包括可主张经营判断规则的人员范围和经营判断规则的规则层面及公司管理者责任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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