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邢进生合适成年人司法论立法论
摘要:本文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以来的基层司法实践为调研对象,指出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见证”效果良好,但“抚慰”、“沟通”、“教育”效果一般,“监督”效果严重缺位,对合适成年人的管理机制还未理顺等问题。进而从司法论的视角探索组建专业合适成年人队伍,细化在场参与程序,从定期培训、经费保障、考核管理、检察监督等方面建立保障机制;后从立论论的视角就合适成年人的法律地位、不在场的效力、到场的具体情形、管理权的归属等提出了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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