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我国创业投资基金税收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袁若梓创业投资基金税收法律双轨制

摘要:目前我国创业投资基金的税法规定和相关政策呈现粗略、杂乱、不合理的特点,阻碍了基金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的发展积极性。本文通过梳理创业投资基金税法规定和相关政策的最新发展,指出其问题所在,从而分析税收政策存有诸多缺陷的原因,最终得出结论。通过对创业投资基金的双轨制税收计算方式和具体税率进行再思考,首次建议双轨制中“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的算法可以适当降低税率,将税率调整为15%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使其更为合理。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财会研究

《财会研究》(CN:62-109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财会研究》主要以党和国家的宣传方针、政策为指导,重点反映财政、会计、财务等领域的研究成果,为广大财会工作者探讨理论和研究实际工作问题、交流经验、沟通信息、学习业务提供园地和帮助,是财经科研部门、经济及财经院校从事科研、教学的优选辅助参考资料。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