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全国首个水资源“费改税”试点:精准监管让耗水大户不再“任性”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国家税务总局任性大户监管企业调整

摘要:在河北省试点水资源税改革一年多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日前联合发文,宣布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围,12月1日起,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9省(区、市)也将纳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用税收杠杆抑制不合理用水行为。2016年7月1日,国家在地下水超采严重的河北省试点开征水资源税,截至今年7月份第12个征期结束,全省水资源税纳税人户数由去年首个征期的7600余户增加到1.6万户,共申报水资源税18.36亿元,较2015年月均水资源费增幅94%。根据测算,改革后,企业取用地下水与地表水的税负相差4倍,非超采区、一般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地下水每立方米水担负的税额分别为1.58元、2.5元和3.97元。差别化税率有效引导了企业调整用水结构,转变用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财会研究

《财会研究》(CN:62-109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财会研究》主要以党和国家的宣传方针、政策为指导,重点反映财政、会计、财务等领域的研究成果,为广大财会工作者探讨理论和研究实际工作问题、交流经验、沟通信息、学习业务提供园地和帮助,是财经科研部门、经济及财经院校从事科研、教学的优选辅助参考资料。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