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时景耀新金融工具准则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
摘要:2017年4月,财政部正式全面趋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中:按照信用风险项目计提预期损失是对现行会计准则与核算和企业业绩评估冲击最大的部分。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应收账款减值已经由“已发生损失”变更为“预期信用损失”,对企业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产生重大影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财会学习》(CN:)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财会学习》自创刊后,一贯秉承对读者高度负责的精神,遵循办精品财会期刊的理念,走出了一条靠质量和发行量拓展生存空间的新路子。为了继续把《财会学习》办成广大财会工作者工作和考试必备的财会期刊,本刊部分栏目面向全国征稿。
省级期刊
人气 36488 评论 68
部级期刊
人气 31462 评论 65
人气 29297 评论 63
北大期刊
人气 28412 评论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