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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担保损失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经营担保损失税前扣除应纳税收入担保公司国家税务总局被担保人偿还能力贷款担保债权单位

摘要:咨询 我公司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由于被担保企业经营不善,被债权单位起诉,现我公司已为被担保公司偿还了担保的债务,请问该项担保损失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解答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对外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担保,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经清查和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比照本办法坏账损失进行管理。企业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的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该担保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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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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