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升科; 邱金平设备器具融资租入一次性扣除财税54号文件
摘要:为了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8]54号文件,该政策的规定扩大了能享受优惠政策的资产范围,加速了设备器具投资资金收回,缩短了投资回收期,有利于企业设备的更新换代。但该文件对符合条件的融资租入设备器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成本是否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扣除没有明确规定。本文基于承租人视角,通过分析融资租入设备器具实质及会税处理过程,结合主管部门立法精神,发现对符合条件的融资租入设备器具应该按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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