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谷音固定资产纳税扣除纳税筹划
摘要:财税【2018】54号文在财税【2014】75号文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了允许一次性扣除固定资产的条件限制,同时加大了优惠力度,增加企业当期现金流,又不影响企业净利润。因此,企业应根据新规的适用条件,尽可能利用新规帮助企业延期纳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加快固定资产更新换代,促进经济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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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通讯》(CN:42-110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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