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丽荣; 郑丽注册会计师法审计业务业务性质服务企业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企业资本验资报告
摘要:一、引言 1993年我国颁布的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承办下列审计业务: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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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通讯》(CN:42-110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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