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桂芝自有流动资金计税依据账簿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原值调整内容国务院令
摘要:一、税法对资金账簿印花税计税依据的调整(一)调整内容《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及其实施细则于1988年10月起开始执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规定: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按万分之五贴花,其中:"记载资金的账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簿,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财会通讯》(CN:42-110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部级期刊
人气 242328 评论 66
省级期刊
人气 37978 评论 68
人气 33250 评论 65
人气 30404 评论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