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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商品会计处理弊端与改进

作者:蒋水全; 陈兴述发出商品会计处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存货核算收入确认坏账损失银行存款性质转变

摘要:一、未确认销售以"发出商品"核算的缺陷(1)未能真实反映交易的实质。企业发出商品即便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但其丧失了对产品的管理权和使用权,最终不能以存货形式归还,而是以银行存款给付对价或以坏账损失直接冲减。故在交易后仍以发出商品这种存货核算不能体现交易使存货性质转变的实质,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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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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