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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纳税调整及所得税会计处理

作者:崔海霞租入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所得税会计处理纳税调整最低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企业税务处理

摘要:一、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对于融资租人固定资产,会计准则规定承租企业应单设“融资租人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应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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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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