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新浩合并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编制解析合并财务报表工作底稿子公司母公司内部交易
摘要: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合并现金流量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现金流量表为基础,在抵消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具体来说,首先编制合并工作底稿,将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的个别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数据全部过入同一合并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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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通讯》(CN:42-110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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