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霞存货准则差异分析所得税企业会计准则后进先出法实际成本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
摘要:一、新存货准则的变化 (一)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因此,新存货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取消的原因主要在于后进先出法下成本流与实物流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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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通讯》(CN:42-110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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