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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清查会计与税务处理解析

作者:林丽企业内部控制财产清查税务处理待处理财产损溢企业资产核算公司董事会主管人员解析

摘要: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产保护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因此,企业应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每年至少实地盘点清查一次,以保证企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财产清查后发现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后,首先应将各部门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列表告知各部门主管人员,由该部门主管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单位主管或公司董事会同意审批后,进行资产账务处理,使账面数字与财产实物相同。将其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差额,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其次,查明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原因后,经单位主管或董事会作出处理决定后,区别不同情况,从“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分别转入其他相关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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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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