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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告准则债权债务抵销浅析

作者:谢海娟; 张波合并财务报告债务抵销财务报告准则债权合并资产负债表企业会计准则债券投资应收账款

摘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告》的规定,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权与债务项目相互抵销,同时抵销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和债券投资的减值准备。母公司与子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权和债务项目,是指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发生结算业务等原因产生的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预付账款与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持有至到期投资与应付债券等项目。从企业集团整体角度来看,这些项目只是内部资金运动,既不能增加企业集团的资产,又不能增加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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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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