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金融互换会计信息披露探讨

作者:方天亮会计信息披露金融互换资产负债表深圳发展银行会计确认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

摘要:一、金融互换会计信息披露现存的问题 一是金融互换的初始会计确认时点不一。2006年,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和招商银行主张在互换合约签订日对其进行初始确认,而浦发银行则在交易发生日将互换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但是,有时双方即使签订合约,也不是在当日进行交易,而是在签订合约后的某一时日进行交易。不同的初始确认时间会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提供会计信息的可括性。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财会通讯

《财会通讯》(CN:42-110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