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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确认及核算浅析

作者:王美荣投资收益确认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应收未收利息利息收入金融工具实际利率票面利率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当期利息收入与当期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的差额作为当期账面成本的摊销额。指南中明确说明了企业取得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投资,其付款额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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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通讯》(CN:42-110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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