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杰企业会计准则初始直接费用发行债券借款费用准则辅助费用借款利息汇兑差额外币借款
摘要:根据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新借款费用准则”),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四个部分。目前对第一、二、四部分的会计处理已经形成共识,但对第三部分即辅助费用的处理,还存在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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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通讯》(CN:42-110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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