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姚金武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增值税进料加工业务进口料件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加工方式
摘要:生产企业发生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货物业务,一般会选择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两种贸易方式。在税收上,进料加工方式下,除对签有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对口合同的进料加工业务外,一般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其进口料件根据规定按85%、95%比例免征关税、增值税等,加工出口后按“免、抵、退”税的规定办理(免)退税。来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财会通讯》(CN:42-110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部级期刊
人气 238612 评论 66
省级期刊
人气 34598 评论 68
人气 29912 评论 65
人气 28125 评论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