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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之我见

作者:孙蔚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基金固定资产投资基金固定基金

摘要:一、事业单位无形资产增加(购建)的处理 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规定,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和结余。无形资产在企业会计制度中体现了一种投资范畴的资金动向,特别是在企业的“现金流量表”中,购建和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时是在“投资”范畴中反映。因此,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一样,应该界定这部分净资产的属性。如果和固定资产一样,称为“无形资产基金”,又不太合适。因为大部分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无形资产不多而且也不规范,假如与固定基金合并,也不妥当。笔者认为,直该将其放在“事业基金——投资基金”中核算比较合适,这样处理不仅能与国际会计进一步接轨,而且能在会计处理时比原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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