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建松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商品所有权确认收入应用经济利益销售商品实施控制购货方管理权
摘要:一、收入的确认。《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予以确认:(1)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这些条件强调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应从实质上判断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与报酬是否已转移,而不再是形式上的商品是否已经发出;强调企业实质上的经济利益是否能够流入企业,而不再注重形式上是否已经取得收取价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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