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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经营企业会计处理之我见

作者:蔡维灿企业会计处理连锁经营会计核算模式合并会计报表地区总部电算化管理直营连锁统一核算连锁企业集中核算制

摘要:一、直营连锁企业的会计处理 直营连锁又称正规连锁,是指各连锁店同属一个投资主体,总部对门店拥有全部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负盈亏。直营连锁企业由总部或地区总部采取集中核算制,具体有两种会计核算模式。一是“总部——门店”核算模式,即门店的所有账目必须并入总部账目,门店为报账单位,同时门店应根据管理的需要设置必要的辅助账目,并定期与总部对账,门店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损益,都归总部统一核算,此模式适用于同一地区或城市的直营连锁企业;另一种是“总部——地区总部——门店”核算模式,即门店的所有账目必须并入地区总部账目,门店为报账单位,同时门店也应建立辅助账,并定期与地区总部对账,门店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损益都归入地区总部统一核算。连锁企业总部于年度终了后还应将地区总部的会计报表进行合并从而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总部或总部对门店、物流中心的存货实行电算化管理,单品按进价核算。即运用商品进销存电脑软件(网络版)对商品进销存进行核算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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