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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者与合营企业之间内部存货交易的抵销处理

作者:胡成玉合营企业抵销处理企业之间内部存货交易合并会计报表比例合并法项目金额合并财务报表投资比例

摘要:《企业会计制度》第158条规定“企业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将合营企业合并在内,并按照比例合并法对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利润等予以合并”,即将合营者报表项目金额与合营企业报表项目金额属于合营者的份额(按合营者投资比例计算的金额)予以合并。同时合营者在按比例合并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与合营企业之问的内部交易也需要进行抵销调整,其方法与全面合并法的方法基本相同,但由于合营者按其投资比例予以合并,从而与合营企业之问的抵销处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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