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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工作的建议

作者:郑世钜离任审计工作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组织人事部门评价范围任职期间国有资产经济责任监督部门财政财务

摘要:实行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主要是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任职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是对其任期内所担负的经济责任、工作实绩的一次较全面的检查和考核。同时,也是对继任者工作基础、经济责任和国有资产基本状况的界定。但目前在实行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工作中存在如下问题:(1)离任审计制度的落实不到位。从目前多数地方执行的情况来看,普遍存在审计结果的落实不够,最明显的就是“先任后审”的逆程序操作法,这种“马后炮”式的审计,给审计人员核实问题、搜集证据、征求意见、处理问题、落实结论等带来诸多不便,特别是办理了凋任、转任、升迁的领导干部若发现了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给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督部门处理问题带来更大的难度,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2)离任审计方案的可操作性不强。比如,如何规范立项,如何正确处理审计对象多而时间要求紧与审计力量少、经费少而工作要求高的矛盾;审计内容上,有下属单位的是全面审计还是只审所在机关的财政财务;在评价标准上,应把握什么样的评价范围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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