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短期投资核算中的两个问题

作者:秦洪珍投资核算短期公司债券债券利息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会计制度付息国库券企业支付

摘要:在购入债券(包括国库券和企业或公司债券,下同)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时,会计制度规定应当单独核算(计入“应收利息”)。应强调的是,这里的已到付息期的“期”,指的是已到付息的“日期”,因此准确地说应是“已到付息日”。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财会通讯

《财会通讯》(CN:42-110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