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空运输赔偿限额航空公司特别提款权天灾人祸旅客伤亡经济学
摘要:上月法航坠机.200余生命转瞬西归。同为人,悲欢离合感同身受,亦感人生无常。但惯以“山寨经济学方式”胡思乱想的我,注意力很快聚焦到亡故赔偿之上。生命无价,是说依常情,出多少钱都不卖;但总有天灾人祸,故后赔偿,终将量化到钱上。媒体报道说,此次赔偿将按照《蒙特利尔公约》进行。该条约是1999年生效的国际航空运输规则公约,条约规定,国际航空旅客伤亡赔偿限额,在航空公司免责的情况下最高为10万特别提款权(约合13.5万美元)。如能证明航空公司有责,赔多少就看具体情况了。原则上一股按照“余生收入计算法”,简言之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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