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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行业穿透式监管:价值、困境与对策——以《资管新规》的实施为视角

作者:黎业明穿透式监管混业经营监管真空数据系统监管成本

摘要:进入大资管时代,资产管理行业逐步突破了各个金融机构的边界实施混业经营,给现有的监管的模式带来了强烈的冲击。为此,新出台的《资管新规》明确提出对资产管理行业采用穿透式监管。穿透式监管存在的价值在于能够解决大资管市场乱象,弥补分业监管的不足,消除监管套利、有利于防范系统金融风险。但在实施过程中又存在监管主体单一,行政机关存在扩权等问题。因此,唯有建立多层次的监管主体,加强数据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依托投资者适当性对监管成本进行考量才能实现资产管理行业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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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CN:51-153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是我院教学科研工作乃至学院总体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反映理论研究成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成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阵地,也是理论工作者和行政学院教师以及党政干部了解公共管理、法治建设以及相关学科最新理论成果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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