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行政自主性变迁下的事业单位改革

作者:徐大闯行政自主性公共行政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客观价值秩序

摘要:提高各个组织的行政自主性是公共行政改革的基本思路。事业单位作为行政组织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不例外。宏观上,单位体制的不断分解和重组在构成公共行政改革实质内容的同时,也贯彻了增强行政自主性这个基本理念。微观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表明事业单位和其工作人员的法律关系更加多元,也能更自主地处理这个关系。深藏于制度变迁背后的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拓展,即对基本权利客观价值秩序功能的强调使得公共服务补充了行政权力作为行政主体的内涵基础,从而使建基于控制行政权力的形式法治发展为更好引导和规范行政组织实现行政任务的实质法治。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CN:51-153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是我院教学科研工作乃至学院总体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反映理论研究成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成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阵地,也是理论工作者和行政学院教师以及党政干部了解公共管理、法治建设以及相关学科最新理论成果的重要窗口。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