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大闯行政自主性公共行政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客观价值秩序
摘要:提高各个组织的行政自主性是公共行政改革的基本思路。事业单位作为行政组织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不例外。宏观上,单位体制的不断分解和重组在构成公共行政改革实质内容的同时,也贯彻了增强行政自主性这个基本理念。微观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表明事业单位和其工作人员的法律关系更加多元,也能更自主地处理这个关系。深藏于制度变迁背后的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拓展,即对基本权利客观价值秩序功能的强调使得公共服务补充了行政权力作为行政主体的内涵基础,从而使建基于控制行政权力的形式法治发展为更好引导和规范行政组织实现行政任务的实质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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