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靖; 王幽业主自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团体
摘要:业主自治是指业主对特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监督的行为。业主自治带有强烈的私法自治属性,但也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目前,我国业主自治法律体系不够完备,业主自治法律关系主体不明确,相关的行政干预机制也存在不合理之处。为了进一步完善业主自治的相关法律制度,应当制定专门法律规范,引入业主团体法律概念,把握公权力尺度,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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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行政学院学报》(CN:51-153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是我院教学科研工作乃至学院总体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反映理论研究成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成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阵地,也是理论工作者和行政学院教师以及党政干部了解公共管理、法治建设以及相关学科最新理论成果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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